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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49H-16C型DN40/50沖量安全閥又稱杠桿式安全閥主要用于電站鍋爐或蒸汽壓力管道上,沖量安全閥可配套或單獨使用。當壓力容器內介質超過允許值時,閥瓣開啟排除超壓蒸汽,當壓力下降到一定值時閥瓣靠杠桿上的重錘將閥門迅速關閉,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沖量安全閥用途及結構簡述 沖量安全閥主要由閥體、閥瓣、閥座、杠桿、重錘等組成,其結構簡圖如下:沖量安全閥主要的性能范圍:公稱壓力;1.6Mpa;公稱通徑:40/50mm;殼體強度;2.4Mpa;開啟高度:≥9mm;工作溫度:≤350℃;適用介質:蒸汽、油品
安全閥是為了防止壓力設備和容器或易引起壓力升高或容器內部壓力超過限度而發生爆裂的安全裝置。安全閥是壓力容器、鍋爐、壓力管道等壓力系統使用廣泛的一種安全裝置,保證壓力系統安全運行。 當容器壓力超過設計規定時,安全閥自動開啟,排出氣體降低器內的過高壓,防止容器或管線破壞。而當容器內的壓力降至正常操作壓力時,即自動關閉避免因容器超壓排出全部氣體,從而造成浪費和生產中斷。安全閥主要由閥座、閥瓣(閥芯)和加載機構三部分組成。閥座有的和閥體是一個整體,有的是和閥體組裝在一起的,它與設備連通。閥瓣常連帶有閥桿,它緊扣在閥座上。閥瓣上面是加載機構,載荷的大小可以調節。當設備內的壓力在一定的工作壓力范圍之內時,內部介質作用于閥瓣上面的力小于加載機構加在閥上面的力,兩者之差構成閥瓣與閥座之間的密封力,使閥瓣緊壓著閥座,設備的介質無法排出。當設備內的壓力超過規定的工作壓力并達到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時,內部介質作用于鬧瓣上面的力大于加載機構施加在它上面的力,于是閥瓣離開閥座,安全閥開啟,設備內的介質即通過閥座排出、如果安全閥的排量大于設備的安全泄放量,設備內壓力即逐漸下降,而且通過短時間的排氣后,壓力即降回至正常工作壓力。此時內壓作用于閥瓣上面的力又小于加載機構施加在它上面的力,閥瓣又緊壓著閥座,介質停止排出,設備保持正常的工作壓力繼續運行。所以,安全閥是通過閥瓣上介質作用力與加載機構作用力的消長,自行關閉或開啟以達到防止設備超壓的目的。
沖量安全閥的安裝 (1)新裝安全閥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安裝前要進行復校,加以鉛封并出具安全閥校驗。
(2)安全閥應垂直安裝,并裝設在容器或管道氣相界面位置上。
(3)安全閥的出口應無阻力,避免背壓現象,若裝設排泄管,其內徑應大于安全閥的出口通徑,安全閥排除口應注意防凍,對盛裝易燃或有毒、劇毒介質的容器,排泄管應直通室外安全地點或有進行妥善處理的設施,排泄管不準裝設任何閥門。
(4)承壓設備與安全閥之間不得裝有任何閥門,對盛易燃、易爆、有毒或粘性介質的容器,為便于更換、清洗,可裝截止閥,其結構和通徑尺寸不應妨礙安全閥的正常運行。正常運行時,截止閥必須全開并加鉛封。
(5)對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容器,安全閥排出的介質必須有安全裝置和回收系統。杠桿式安全閥的安裝必須保持鉛垂位置,彈簧安全閥也垂直安裝,以免影響其動作。安裝時還應注意配合、零件的同軸度和應使各個螺栓均勻受力。安全閥與鍋爐壓力容器之間的連接短管的截面積,不得小于安全閥的流通截面,整個安全閥同時裝在一個接管上,接管截面積應不小于安全閥流通截面積總和的1.25倍。